『明明在修憲委員會已經取得藍綠共識的「18歲公民權」以及「不分區席次分配門檻下修」,為何到最後關頭仍不易成案交由全民公投複決。主要原因在於藍綠雙方對於其他修憲議題無法取得共識』
有共識的就先通過,沒共識的就下次繼續討論,這不是很簡單的道理嗎?為什麼我們台灣的立法院就要把事情搞得這麼複雜呢?
按照我國目前修憲的規定,即使在立法院修憲案表決通過後還得再經過公投這最後一道程序,照現在公投的雙二一超高門檻,如果不和大選一起進行那根本就沒有通過的機會,所以明天真的就是這次修憲的最後關頭了!請各位明日務必一起來關注立法院的一舉一動,或者到立法院群賢樓和場外的公民團體們一起施壓,別讓政客的政治算計毀了全民的修憲成果!